admin 發表於 2020-2-7 23:02:01

想以1萬元代價破處,結果卻賠了34萬元!

新竹縣李姓男子想以1萬元代價,與14歲少女約打野炮車震,事後竟以少女沒落紅不是處女為由,拒給1萬元約炮費,少女憤而提告,李男自知理虧,賠償34萬元後,獲檢方緩起訴處分。檢方指出,31歲的李姓男子明知14歲的陳姓少女尚未成年,竟在1月底以1萬元為代價,約定性交易,且打算連旅館錢都省了,就在新竹市北大路巷內的車上「車震」,雙方最後順利「約炮」。李男先叫少女為他口交,接著以生殖器插入下體,然而事後李男竟以「妳不是處女」為由,拒絕付給她1萬元約炮費。少女憤而在WECHAT網路上罵他,沒想到李男竟回答「妳又不是處女,我幹嘛要給錢?」少女氣李男白嫖,憤而向警方提起告訴,檢警發現,李男與14歲少女性交,已觸犯刑法姦淫幼女罪,最輕本刑也有3年以上徒刑,然因李男坦承犯行,深表悔意,且事後已經跟少女的母親以34萬元達成和解,還書寫1萬字以上悔過書,因此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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